不是么?《文艺报》3卷3期上分明标注——《吉普车》首次发表于延安《解放日报》(1945年7月11日第四版,署名又然);《礼物》首次发表于石家庄《晋察冀日报》(1945年12月20日第四版,署名萧三)。都是好人,即公木、郭小川等,以李又然的文字栽赃李又然、以李又然的讲话诬陷李又然,以“正话反用法”和“引号冒充法”,罔顾事实,害人害己;如:公木写《骗取党龄的人》依据《〈伟大的安慰者〉前言》“正话反用”,郭小川经手的《文艺界对丁、陈反党集团的斗争深入开展(肩题)/李又然、艾青、罗烽、白朗反党面目暴露(主题)》加“引号冒充”李又然原文,这一切已经被现今研究者定性为“彻底破坏了诗歌艺术的人道主义精神”(白贞淑2011年10月博士毕业论文)。
第三是“加减乘除法”。即公木、郭小川等,竟专为李又然发明了“加减乘除法”,公木《恶鬼底画像》诗曰:“五年来他整整上过十课——/两课:六小时——一年,/平均:一分钟——一天。/”“他呢,新收稿费一千元,/一连三个月党费都欠账。/”公木《关于中国作家协会李又然案件的审查结论》拟报:“收在他自编的散文集《伟大的安慰者》中的有十五篇是抗战胜利以后写的”⋯⋯这句话在郭小川过手后变成:“李又然在十多年中间并没有写出什么作品,只写了几篇杂感⋯⋯”一千元稿费,只几篇杂感,这可能吗?!不会算吗,“李又然在十多年中间并没有写出什么作品,只写了几篇杂感”可以“新收稿费一千元”“一连三个月党费都欠账”?!除此以外,作为教员,平均每一天讲课一分钟?!1950年12月,李又然到中央文学研究所任唯一专任教员;1951年12月,李又然任全国政协土改工作团21团党委委员赴广西邕宁土改,至1952年5月末返京;1955年6月1日至1956年3月21日,李又然在揭批胡风会上发言公开表示对鲁藜惋惜和同情,由作协报中宣部并中央被逮捕⋯⋯这些时间,怎么上课?几篇杂感,稿费千元?那就算吧,会计账上,1955年的李又然出书稿费得多少呢?辑注者在网上购得“人民文学出版社稿酬支付通知单”-订单号:36137145-购买时间:2016/1/2 15:01:34-18.00元/件-订单总额(元)23.00(挂号印刷品:5.00)-2016-01-04 16:05:19【湖北省江广路邮政支局】已收寄-2016-01-07 08:54:34【东四投递部】在投递。
这份真版原件证实:1955年4月18日/稿名:伟大的安慰者/著译者:李又然/摘要:稿费/实付金额/金额大写:叁佰陆拾叁元壹角柒分整。出书稿费,不过如此?开除党籍,还收党费?确实有以上三法,足可置人于死地。若考证真版原件,才可能水落石出。水落石出时,但见互联网为将《伟大的安慰者》再版,一本编注者最早收藏的李又然散文集的真版原件,被李又然给了又要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