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为明显的例子是科学。西方人自古具有科学理性,就是因为他们将自然当作客体化的对象来看待和研究,寻问其究竟;中国人的科学理性一直未能培养起来,就在于他们那‘天人合一’的思维模式从不把外物对象化、客体化,自然也就不可能去寻问自然的奥秘。”(《西方文化概论》,花城出版社2000年版,第190页)著名历史学家钱穆说过,"天人合一"论,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。
“天人合一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最基本问题,作为中国哲学的基本特征之一,对中国的历史影响之大人所共知。季羡林理解的“天人合一”就是讲人与大自然合一,“天”就是大自然,“人”就是我们人类,天人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。季羡林对“天人合一”的理解过于简单偏颇,还赋予人与自然和谐、保护环境,可持续发展等等意义,实际上严重脱离了“天人合一”的本义。
在我国传统文化中, “天”很少指称大自然,将“天人合一”仅仅诠释为人与自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表达,事实上相当片面和肤浅。历史学家葛剑雄认为,所谓“天人合一”,是指天意决定人事,而天意是通过天象或灾异来显示的。君主是“天子”,由天意确定,也代表天命。君主如有失德,或治理不当,或人事有悖于天意,必定会受到天象的警告或灾异的惩罚。
(葛剑雄《古今之变》)“天人合一”之“天”主要有神灵之“天”、义理之“天”、人格之“天”;“天人合一”之“人”,或为人力、人道、人为、人欲。历代对“天”的诠释,冯友兰概括为五种:物质之天、主宰之天、命运之天、自然之天、义理之天。“天人合一”早期思想,是人对自然的顺应与屈从,《礼记·表记》中说:“殷人尊神,率民以事神。
”后来“天人合一”逐步发展演绎,经过孟子的性天相通观点与董仲舒的人副天数说,到宋代的张载、二程达到成熟。学者徐友渔认为,中国古代“天人合一”思想实际上是一种神学目的论,并不是生态伦理。他说:“其实,把‘天人合一’说成是生态伦理或自然保护哲学是曲意解释。这个观点最早出现时,天是一种人格神,在汉朝董仲舒那里天是百神中之大君,天人合一论是一种神学目的论。
只有在庄子那里,才勉强符合上述解释,但它从未起到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的作用。”(徐友渔.《90年代社会思潮》)季羡林想用“天人合一”去拯救西方,解决生态危机,有点自作多情。季羡林可能不知道,我们天天喊着天人合一,世界碳排放总量却是居世界第一,我们的环保压力比西方大得多了。20世纪60年代以来,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引发了西方社会的强烈反响和普遍的关注,西方环境保护运动和绿色和平运动的发展迅速,生态伦理思想的诞生,促进了环境立法。